
香港斯博特有限公司蘇州代表處等2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名單附后):
經查,當事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報送并公示2021年度的年度報告。我局于2023年01月18日發布《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提示公告》。公告期屆滿當事人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登記證:(一) 未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登記證的行政處罰。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公告送達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為送達)起六十日內向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或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名單(2戶)
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28日